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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的地被占用开发商要建房,村里赔偿了4万块钱,因为我常年在外面打工,村委会没有通知我就把钱给我叔叔了,现在我叔叔不肯把钱给我,说这块被占用的地是他们家的,是他用自留地和我爸换的,但是他没有相关手续,我爸已经去世了,但是我手上有被占用地的承包合同和土地证,这个钱我是不是有权要回来?村委会是否有连带责任? 另外:我小叔家的自留地我爸以前在上面盖过房,后来我爸离婚的时候法院把他所有的财产(包括地和房子)判给了他前妻(不是我妈),而这块自留地原本是属于我叔叔的,这样的话法院判的还有效吗?那块地还属于我叔叔还是我爸的前妻?我小叔现在抓住这个事情不肯把征地的钱给我。说要我把这个房子的事情和我爸的前妻搞清楚了才行。这样合理吗? 现在十分困惑,望哪位律师帮忙解决下疑惑,谢谢。

征地补偿 2013-02-23 19: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拆迁补偿款和你爸占用自留地是两个法律关系,不应当搞混,你完全有权依法要求你叔叔返还侵占的补偿款。 至于你爸与你叔叔之间的纠纷,你有权不予理会,你叔叔不给钱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 个拆迁补偿款和你爸占用自留地是两个法律关系,不应当搞混,你完全有权依法要求你叔叔返还侵占的补偿款。 至于你爸与你叔叔之间的纠纷,你有权不予理会,你叔叔不给钱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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