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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母亲都已八旬有四女一子,现父母要把自己的住房赠与儿子准备去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正手续,儿子想在受赠后能否直接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独子

其他 2020-05-14 03:4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祖父母赠与孙子、公证、过户;‘否则要两次过户
  • 祖父母赠与孙子、公证、过户;‘否则要两次过户
  • 可以直接赠与孙子。
  •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第四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四)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第十六条第三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三)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综上,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你爹妈去世,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祖父母赠与孙子、公证、过户;‘否则要两次过户
  • 可以直接赠与给孙子,不然两次过户。
  • 祖父母赠与孙子、公证、过户。
  • 祖父母赠与孙子、公证,只要不再次转让,不需要过户。
  • 如果独子已经成年,可直接将房产赠与给独子,不需要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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