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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8年6月提前交齐08-09年取暖费,后地方行政规定要补交取暖费提价后的费用,我认为我和供热站已完结我们之间的合同约定。09年我提前交费时供热站以没补交供热提价费为由不予受理,我要告他们行吗? 谢谢请指教

其他 2009-09-27 1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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