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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兄妹6人,两个哥哥三个姐姐,父母在世时就把家分了,分家时(1984年)我在外地上学,爸爸为不影响我学习两个哥哥打架之后分家的事没告诉我。家是这么分的:后院及三间简易房二哥得到,前院及三间正式房大哥和我各一半,分家契约当事人及证人监事人都签了字,我的字是二姐代签的,我那一间半房及一半院子只要父母在永远有居住权。我大学毕业分配到城里上班是城市户口了。2002年父母相继去世。我也没在家居住。2001年农村登记房屋及宅基地发放土地使用证,大哥也没通知我直接把我的一间半房屋及院子登记在他名下,我一点不知情。2010年我知情后,我找大哥索要应是我的房产及院子,大哥不给。后经法院判决,我胜诉。问:我是否依据法院判决书取得我那块儿房产的土地使用证?现在,国家又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登记,发放房产证,我能否取得?以上两证如何取得?请名指点,谢谢!

其他 2013-03-03 16: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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