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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半个月后又入职,工龄是否连续?——2005年6月下旬公司跟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了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但到2005年7月18日我又重新被返聘回该公司。跟人事经理面谈的时候,她说7月份的工资已经发给我了,新的合同从2005年8月1日开始签。原劳动合同是到2005年7月31日到期。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在该公司的工龄是否应该算连续?谢谢!——律师都回复:连续计算工龄。 1、请问:既然工龄算连续的,那我能申请把去年的年假补给我吗?因为我们公司满9年可以享受20天年假。去年的年假到今年3月底有效。如果我们公司人事经理不同意我的工龄连续计算,那我应该怎么办?多谢! 2、我们公司被收购了,如果新公司给出的薪资待遇我不满意,我是否可以不签合同,公司是否应该按照N+1赔偿给我?谢谢!

其他 2013-02-27 18: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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