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前几年我们拆迁,共安置了五套房,因为他儿子结婚(他的前妻出车祸去世了,我是经人介绍嫁给他的)缺钱卖了一套。在安置登记时他分别以我夫妻二人、他儿子、女儿的名字登记了户头,现在还没有房产证。这几年,因为缺少共同语言,难以沟通,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和睦。如果我想离婚,这四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注:当时因为他的极力反对,也是担心怕别人说我是后娘,有了自己的孩子会委屈了他的两个孩子,至今我没有生育过一个孩子。

离婚 2013-03-05 14: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