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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在婚后自己掏钱买了一套房子,没过户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房子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现在父亲要要回房子可以吗,而且要把房子卖给我弟弟而不给我,我是不是具有优先权。

离婚 2009-10-04 2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更据你的叙述,你目前没有任何优先购买权,并且房子也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最好是当面详细咨询律师、
  • 鉴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物权法》等关于不动产的规定,该房屋应属于你父亲,你们与你父亲之间如有协议等等,属于借款;同时该房屋属于你父亲,你父亲具有决定权,你们没有优先权。
  • 该房从房产证证据显示,是你父亲的财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如你能证明你为出资人,只是写的父亲名字,可起诉父亲;至于优先权,必须是父亲把房子出租给你,你作为承租人,相对其他购买人,享有优先购买权。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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