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在2013年度对员工的薪资架构进行调整,如若员工无法接受,则被要求自动离职,公司不予赔偿。这种情况是否合法? 新的薪资架构为: [2012年的月薪*12+2012年的其他类(季度奖+项目奖等)]/12=2013年的月薪, 其中,2013年月薪再被拆分为:50%基本工资(即:每月固定):50%奖金。 如果员工无法接受这个新的薪资架构,则要求自动离职(貌似给1个月时间),不做任何赔偿。 问:是否符合劳动法?

其他 2013-03-12 06: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