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所负责的企业实行黑白班制,一星期倒换一次。晚24时至凌晨1时为下班休息时间。一名女工在约0时25分先行回到车间,她烫奶给自己,走路自己摔倒,摔成股骨头骨折。请问,这与我企业有关吗?

其他 2009-10-04 08: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你的情形不属该种情形。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才是工伤! ——满意请采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