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A君每人出资100万成立公司,由于A资金暂时紧张,故注册营业执照时,先由我出资100万,即注册资本为200万,实收资本100万,至今A还未出资.另A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司账户上的80万打到其私人账户上,挪作私用,后来我得知后,令其尽快归还,但A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脱,请问我是否可追究其法律责任,且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例如银行往来明细;再次,如A在近期归还80万至公司账上,我是否还可追究?

其他 2013-03-09 19:5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