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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们好,现我有两问题想请教各位老师:第一,我家于2012年1月和7月两时段,在常州买了两间连在一起的店面房。当时开发商在搞售房宣传时,讲我们店铺上的2楼3楼两层是**电器进驻(事实**电器和开发商有签约,也是根据**的要求装修的,而且很多宣传画册上面都有苏宁的位置图)可是后来**不来了。我们很失望,当时我们购此房的思想是**是大树,将来不管是自营还是出租,他的到来都会带来很好的商机。 原计划今年3月底交房。在去年12月份,我们听说此事,要求开发商对于变数给个说法,他讲还在和**交涉,现在事实已不可能了,他们也在和**走法律途径。 现在要求我们去交房,而且又增了2平米的面积,我们想法是:第一,叫他赔偿不知道赔多少,我们就想增补的面积不再增加交费。 第二,他们交户了我们就不再给他们统一管理经营,自己接管。这样可挽回一定的损失,不知道是否可行? 第二个问题:商铺的使用年限法律规定40年,可开发商是2007至2047年,2013年才交房,那不只有35年了?如何交涉?敬请各位专家献计献策,跪拜、谢谢!!!

其他 2013-03-13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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