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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9日下午13:30分左右本人(小型汽车驾驶者)驾车左转弯时查看右侧下坡处无车辆,刚过一道线时突然发现王某骑摩托车(架子车)以80码以上速度直线行驶无刹车迹象,此时小型汽车驾驶员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无减速刹车时因转弯速度起步较慢无法来的及加速避让,只能停车避让摩托车,谁知摩托车驾驶员饮酒(事发后说话闻到的)最后摩托车直线撞击上小型汽车的右后门处(现场观察后车门直接撞击报废),骑摩托车的王某从小型汽车右侧撞击后摔到小型汽车左侧地面上,经医院检查摩托车驾驶员有腿关节骨折及身上多处擦伤其他无问题,事发后小型汽车驾驶员打电话报警并询问摩托车司机伤势并送至医院,去医院的费用有小型汽车驾驶员垫资,到医院后交警也做了我们两的抽血测酒精,请问这种情况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备注:摩托车和小型汽车均有照、证、保险

调解 2013-03-11 13: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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