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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黄运生,是八十二中(原省建二中)的退休教师。 1999年兰州八十二中分给我一套新房。把原住房交给了学校,学校又分给了另一同志。而该同志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至今房产证上依然是我的名字。我该咋办? 当时学校叫我把原住房的协议书,交给学校要分给的刘世安,同时刘世安按照协议书中的钱数,把房钱交给我。这就是我把原住房交给了学校,学校又把房子分给了刘世安。 住房协议书在刘世安手中,他没按时办理过户。致使房产证上依然是我的名字。 这样以来,我名下就有两套住房。我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件事。请指教。谢谢。

其他 2013-03-12 10: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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