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2013年3月2日于中介处与卖家以传真的性质(卖家人在外地)签署房屋转让三方合约。并由中介代卖家收取5万定金(合约中备注已明确),现我已按照合约规定于2013年3月4日向中介方提交贷款资料,但得知现卖方已经找不到此人。直至今日3月13日卖方给我发短信说“由于中介原因,不卖了”中介方仍不退还定金,并让我发告知信才可以。请问现在我该如何维权?高卖方违约胜率有多大?律师费多少钱?可否风险代理?

其他 2013-03-18 06:3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