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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两个多月.是她姑介绍的她要求比较高.婚前是在广东酒店上班.家里不想她嫁到外地,所以叫她姑做煤在本地找个婆家.就是我.娶她过门用了6到7万块.我们没有什么感情.就这样结婚了,婚后一直不好.,我什么都的听她的.还当我面和以前的<广东>男友聊天,当我不存在和她讲又不听.还找借口去广东工作.我不想她去广东.她说嫁给我是为了气她以前的男友.两个人也很少话说.他说我不要管她,她也不会管我做什么.我说不可能的.一天我看到她的手机和那个男的聊天记录,是那个男的叫她去过广东.还很多他们两个事.我就转发到我手机里.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想起诉她出轨.和赔偿我的损失.信息可以作为证据吗?她说她的心永远不属于我的.我好气啊.为了娶她我欠了几万块.如果她要去广东的话我想起诉他可以吗.我也没有办法.

离婚 2009-10-08 11: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给了聘礼,可以要回一部分。但结婚的花费,就要不回了。既然如此没有感情,还不如彻底解决,以免两人都痛苦。
  • 你们登记了吗?要快刀斩乱麻。
  •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损害赔偿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 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与对方离婚。或者你可以等一段时间之后再起诉,然后收集她与广东男友同居的证据,然后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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