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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10月份交购房定金1万元,当时定好价格,白纸黑字都立好字据,说明在半个月之后签购房合同,但是开发商迟迟没有签合同,一直在推,直到现在还没有签,开发商却说要涨价格,否则就退定金。他这属于违约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3-19 08:23 人浏览
共21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具体维权细节,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属于违约行为,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开发商属于违反定金合同,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要求退还
  • 属于开发商违约,可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协商不成时到法院起诉
  • 属于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承担责任。
  • 开发商违约,你可起诉要求签订合同与双倍退还定金,具体电话咨询。
  • 开发商违约,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或者继续履行
  • 开发商违约,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或者继续履行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开发商属于违反定金合同,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 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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