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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不和,分居两年了,在离婚协议书上为孩子提出要求吗?一、孩子没满18岁时不可生孩子。二、如孩子受到委屈能接回母亲身吗?三、共同财产归于孩子名下吗?

诉讼 2009-10-08 08: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双方都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所有,应在签署协议后办理离婚前及时进行财产过户,避免为日后履行留下麻烦; 第一条约定属无效约定; 第二条约定,如发生争议很难界定和操作,而且在孩子年满十周岁后,随哪一方生活应首先尊重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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