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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三儿一女老人跟二儿子生活可是其他两个儿子却要分老人的退休金说是不能让二儿子一个人全用这样对吗而且家里的事他们两个都没有管过也没有拿过钱给家里父母也没有管过各自还都住着老人名下的房子已成家

其他 2019-12-09 20:0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老人在世,只有老人有权处分说给谁,如果老人去世了,在无遗嘱的情形下,那么三子女都有权继承,二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
  • 老人在世,自己的退休金愿意给谁其他人不得干预;儿女不得强行分割老人退休金。否则,违法。
  • 老人在世,自己的退休金愿意给谁其他人不得干预;儿女不得强行分割老人退休金。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房子为一方婚前购买所得,则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遵照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遵照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如果老人在世,只有老人有权处分说给谁,如果老人去世了,在无遗嘱的情形下,那么三子女都有权继承,二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
  • 如果老人在世,只有老人有权处分说给谁,如果老人去世了,在无遗嘱的情形下,那么三子女都有权继承,二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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