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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全款买的商品房,房屋当时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当时有购房发票、契税、印花税、入户通知单,没有办理正式购房合同,是丈夫一人的名字。现在正在离婚,这些东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丈夫拿走,改成了婆婆的名字,还办理了房产证。现在,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请问,这个房子现在还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他这样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09-10-11 16: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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