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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今天才6岁,他偷偷拿了家里的钱来买数码相机,我想问律师,小孩子不懂事,我们可以以无效的民事行为来撤销这次的买卖合同吗?谢谢。

肖像权 2009-10-12 14: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有下列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所以你可以以你小孩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来不承认这次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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