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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因为怀孕结婚,男方岁数没到没登记结婚,后去年七月有了宝宝,当时男方给了我三万的礼钱还有一万四的金子,结婚时我家陪送一万的电器,现在男方要求分手,还要当时的礼钱和婚后的月工资全部

离婚 2013-04-01 07:4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们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男方也可以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
  • 彩礼钱应当返还,但有证据用于共同生活的无需,至于工资没有理由返还的
  • 孩子比照婚生子女抚养,彩礼要适当返还。
  • 孩子比照婚生子女抚养,彩礼要适当返还。
  • 孩子比照婚生子女抚养,彩礼要适当返还。
  • 你好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是法定婚姻关系,彩礼可以不返还,孩子一般情况下应归女方。
  • 参照婚姻法处理,彩礼要适当返还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其中之一就是未经登记而同居的情况。就你说的情况看,3万元是彩礼,金银首饰应当算作赠与财物,娘家陪嫁也应当视为赠与。根据你现在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只能适当返还,或者不予返还。
  • 这种情况,不用返还,即使返还,也不用全部返还。如果对方实在要,就让对方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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