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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做促销员,我从10.1-10.4都是上直落班,公司没有按法定的加班费算给我们,事后才说国庆和中秋各补偿休息一天,其它的都按平时正常加班费算,没有买签合同,没有买社保,请问我该如何索赔?

其他 2009-10-14 2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求300%的加班费,如果协商无效可向劳动局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佛山史律师13923144525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法定节日(象国庆节三天和中秋节一天)上班,是不能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来弥补,必须按照300%支付工资,但是周末上班可以安排补休不按200%计算,如果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则按150%计算加班费。 如果采纳,请点击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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