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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熊**,生于1981年,1996年我15岁时,因涉世不深,被周某骗走结婚,但因年龄太小无法以熊**的名字办理结登记,后来在男方的操作下,要我假冒在男方当地的熊*的户口办理了所谓的结婚登记(到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这个结婚证是真是假),并与其生育了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按政策我已生育两个小孩,被强制做了绝育手术。而我熊*的真实户口一直在娘家。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因种种原因,我和周某发生矛盾而分居,当时也就没有去管这段婚姻。2010年我以熊*的真实户口与何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因我已做绝育手术,再没有生育能力的原因,于2011年与何某办理离婚手续。一直以来,因周某和熊*的婚姻没有解除,他无法和别的女人办理结婚登记,于是,今年周某就向道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还以重婚罪起诉我,道县人民法院只凭借在县民政局我熊**与何某的结婚和离婚登记存根为证据,对我进行逮捕和刑事拘留。我虽以熊*的户口与周某有婚姻,但熊*的户口并不是我的真实户口,也没有解除婚姻,但我已与周某分居。而以自己真实的熊*的户口与何某的婚姻已经解除,并办理了离婚,目前我并没有和其他人有婚姻关系。请问:我这行为还算不算重婚罪?

离婚 2013-03-30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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