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农业户,三年前做了上门女婿,来到重庆云阳县人和镇立新路上门。老婆家是城镇户,而我户在原藉没迁移过去。2013年2月份建修云阳县故**中学食堂住宿楼挖地基,每天能赚150元左右'不慎石手中指骨折断离3公分半,现已接一个月了,还没抽钢针,住院期间甲方只付了,住院费12731元和在期间的生活费,护理费也没给,请问!把各种各项加在一起一次性应赔偿我好多钱?谢谢!工伤伤残签定为9级。再次万分的感谢!

其他 2013-04-01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