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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于5月18日怀孕!中间做过一次B超显示为双胞胎!10月17日早7点感觉肚子疼到医院就医,医生给做B超显示胎儿发育一切正常!让回家修养.下午3点左右疼痛还未减轻再次到医院就医!医生说没事。给注射了一支黄体酮保胎。又让回家修养!四点在家产下两个死胎!医院有无过错!还有药品说明书上关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下的结论是“尚不明确”是怎么回事?

其他 2009-10-22 11: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院医生没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应该说具有一定的过错,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此事或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请求解决。药品说明书上关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下的结论是“尚不明确”意思是说该药在这部分人群中使用,是否有副作用尚没有得到证实。
  • 向卫生局反映,请卫生局调查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可向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感觉医院有问题。3点时的病人就诊到底医院做了怎样的记录呢?这很重要!本应留院观察的,但医院放走病人肯定不对。还有,死胎能否证明胎儿死于什么阶段(月份)?如果早已胎死腹中,医院又是一个重大过错。 关于“尚不明确”价值不大,只有“禁止使用”才有意义。
  • 医院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尚不明确”是指对该药物是否存在副作用不能确定。——洛阳医疗事故律师方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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