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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结婚五年,一直住在他父母的房子。有一四岁儿子,自建的房子正在装修,现有装修歀6万元未用完,借银行公积金贷款15万元,是用我的名字借的。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老公说房子和儿子只能选一个。我不同意,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 请问: 1、我能取得儿子的抚养权吗? 2、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我可以偿还15万元共同债务。我能要房子,而不需补钱给老公吗?。

离婚 2009-10-19 0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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