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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长多少工作日,目前我方伤者昏迷不醒还在监护室,已经46天了,对方车撞的我方车,对方人员没什么事,对方也不来医院看望我方,也不去交警部门,总是躲着我们,现在医药费都是我们自费都好几十万了,交通部门还没有分出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其他 2013-04-12 19: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一般在十五日内出具
  • 你好,应在检验、鉴定后的十日内出具事故认定,若对方保险不全或限额不够,建议保全对方的车辆,可以来电详询。
  • 你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保存好相关票据,待伤情稳定后评残,然后起诉对方司机和保险公司。
  • 你好,请您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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