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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福州一工地做了40天,因与老板相处不是很愉快,现在要结账走人,原本说好是4000一月,现在他又说要按15一小时结账,因为事情比较少,只有结账会少2000块,我不答应,他就威胁说搞事,还说没有合同没有依据,不给你包月你也没有办法,请问这样的事情找劳动部门有用吗,超过一月没有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负责吗

其他 2013-04-19 08: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找劳动部门有用
  • 建议找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因为1、4000月薪只是口头承诺,你方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2、依你陈述在工地工作,你的工作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尚且无法认定。一月未签合同,第二月起双倍工资这个条款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 建议找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因为1、4000月薪只是口头承诺,你方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2、依你陈述在工地工作,你的工作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尚且无法认定。一月未签合同,第二月起双倍工资这个条款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 建议找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因为1、4000月薪只是口头承诺,你方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2、依你陈述在工地工作,你的工作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尚且无法认定。一月未签合同,第二月起双倍工资这个条款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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