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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了***公司一个镇人工挖管沟的业务,挖20厘米宽,60厘米深,纯人工挖的,只是挖,我是挖沟队,另外管子安装是公司叫**的,我是以私人名义与公司签的合同,交了20000元质量安全保证金。 我们找的全是当地民工,有个民工骑电三轮上班的途中翻车,搭车的另一个民工死亡。公司没经过我就与民工私了赔了26万。另借了45000的医药费给死亡的民工家属。 现在公司以己出了这么多钱为理由,不退20000元保证金,也不支付己完工程的民工工资(约72000元),才开工两个月,只完成这么多。叫我付民工这72000元,我的保证金都是借来交的,没钱付民工。我应该怎么办,天燃气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其他 2013-05-28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承担了责任后找你,但你是没有资质的,如果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的话很难赢
  • 不合理,可以请求索要工资,如果质量合格,可以要求其退还
  • 你好 1、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你以及你找的工人与该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出现工伤应由该公司赔偿。 2、民工工资应由该公司支付。 3、你与该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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