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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农村的,10年前,我与大哥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当时是给了我6000元钱,但是房子没有过户,至今老房契和土地使用证上仍是我的名字,大哥去世好几年了,房子空了好几年,我不想卖这个房子了,那份协议是否有效,法律上依然有效的话可否单方毁约并赔偿违约金。 现在村里正在办理新的房产证,大哥的儿子拿着我的土地使用证要求村里落上他的名字,现在私下调节也没有作用了,能否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注:1,当时协议的内容时间长了也都忘记了,并没有一式三份,也没有公证。 2,大哥有一个亲生儿子,是非农户口。有一个过继过来的女儿,是农村户口。 事情比较复杂,希望您能解答!谢谢!!!

争议解决 2013-04-21 06: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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