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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公司签订的入职协议不知道算不算劳动合同 协议的内容是这样的:规定我的工资是2600,做六休一,试用期是1-3个月,没到一个月辞职者工资只发百分之五十,做满一个月未转正辞职工资只发百分之七十,试用期辞职需提前一个星期,正式需提前一个月。 请问这算是劳动合同吗?能要求双倍赔偿大?

其他 2013-04-22 07: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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