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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辞退吗?员工已入职一年以上。或者员工书面申请自愿不与公司签订合同,与单位无任何纠纷,是否合法

其他 2019-07-05 16:0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 如果有证据,可以辞退。
  • 如果有证据,可以辞退。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正确理解应为:
    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应当(即负责)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与派遣工作有关的诸如“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
    该条并不涉及被派遣人员的任何事项,被派遣人员只能跟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存在同时需要与接受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因此,“用工单位没有签的,是否就能理解为工资标准执行同工同酬” 同样是不存在的。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你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他们扣你工资是非法的,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风险很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应当补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补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属于劳动者原因不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可先固定证据,再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 应签署劳动合同。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不合法,可以固定证据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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