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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原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已过近2年。现因公司重组职位变动,今年1月人事在邮件整体公布中,显示职位由原来“财务主管”变更为“助理财务经理”,但人事并未就升职一事和我有任何沟通,薪酬也没有任何调整。现,在去年4月1日自今年3月31日的绩效考核中,公司以我未能完全实现经理的职能,而减半发放原合同中规定的2012年目标奖金。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支付原约定的全额奖金?如就职位调动不服,可否申请仲裁经济补偿?谢谢! 在原劳动合同中,我主要负责一家控股公司,而在人事认为新的“助理财务经理”中,需要同时负责合并后的另2家公司,现公司的主张是我1-3月对新并进的公司财务经理职能未能完全行事。要求我签订关于2012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只有2分)的考核告知单。我对此不服。可否请求仲裁,谢谢!

其他 2013-04-24 0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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