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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过程:我是一名邮政的投递员,由于我的疏忽将包裹寄错,事主他急于要邮件在16号之前必须送到他女儿手中,我16日下午去拿到包裹送到他手中。他说他必须今天送到杭州(合肥—杭州),需要车费。我想既然我错了承担点车费没什么,然后他说他需要三千块。我想既然要这么多钱,不如我和他一起去。他当时同意了,然后说要包车1800块,还要去几天吃住都要钱,说最少给3000。我一下懵了。 (还有一个问题没说清楚,他说她女儿要买门面房或者房子,说交了10000块押金,必须16号送到)她女儿和我通话说,最好今天晚上送过来,明天送过来也可以。还有我顺便提了一下10000块钱,她女儿说不影响)这时我才松口气。然后事主就说,既然不太急于送给他明天我送给他吧,让我给他1500块,注意现在只要1500块。我说那我自己送过去吧。他说他不信任我,就是不让我送。说最少1500块,还算了动车的来回钱,打的费,吃饭等问题。当时我不愿意给,他就让我走,说要告我。 18号今天他回来了,说1500都赔不了了,然后在储蓄所闹。说要告我们。 希望律师能给我解答一下这事情该怎么做,需要赔偿吗?要陪多少?

其他 2013-04-20 0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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