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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的某个工厂 底薪是320扣去保险什么的还有220 每个月10号发底薪 20才发奖金 可是我们的奖金只有那么600到700 而且每天还要上班12个小时 每天6:30上班6:30下班中午11:30吃饭 吃饭时间30分钟12:00左右上班 可是我们那么辛苦却从来 看见过加班费 还有 既没有双休日 也没有法定节假日 半个月转班就放一天假 也就是14号上完晚班也就是到了15白天 15号休息一天一晚上16号早上6:30有得上班 请问这合法吗?

其他 2008-06-03 2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据你所述,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几点违法之处:1、基本工资没有达到长沙市最低工资水平635元,如果你主张权利的话,计算基础应以最低工资水平为准,而不应按320元计算。2、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你可持相关证据当面咨询律师,为你计算出具体加班费用,如果与用人单位不能就该事协商一致,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 算加班,且不符合法律规定,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 后四个小时算加班,应该支付你1.5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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