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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与怀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其他 2013-05-01 07:22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满一年赔偿二个月的工资。。。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违法解除补偿、产假、哺乳期间待遇等。
  • 可以当面咨询律师,计算赔偿金的,
  • 满一年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 女职工最好的维权办法是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从现在开始一直到产后哺乳期内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与女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的。
  • 不可以解除违法的,满一年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
  • 您好,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赔偿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需帮助,可电话咨询!
  • 当面咨询
  • 违法解除,女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 满一年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 可以当面咨询律师,计算赔偿金的,
  •  《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是劳动合同延续的法定事由,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虽然根据你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到期,但是由于怀孕这一法定的劳动合同延续事由的出现,只要你不出现流产,胎儿出生后不出现早夭,你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哺乳期满方才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的,在听取职工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并向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裁减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你的劳动合同还在履行的过程中。你所在公司单方面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中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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