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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 今借XXX电脑货款4455元(肆仟肆佰伍拾伍元整),2007年12月10日提货,款未付。2008年1月12日内还清。 借款人:XXX 2008年1月8日” 以上是欠条原文,到目前为止,多次追债未果,借款人以多种推辞不还钱。在索要过程中还遭到借款人的电话恐吓威胁,能否以这张欠条为依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恳请各位律师出些建议。如果可以起诉,需不需要承担一些起诉的费用。盼回音,谢了。

其他 2008-06-04 13: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该欠条符合法律的形式要求与实质要件,内容是完整明确的,可以证明欠款的的时间,数额以及还款时间,借款人也明确,可以凭借该欠条直接起诉到法院,诉讼费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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