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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中旬我父亲在**县工作(修建气站)喝了点酒(老板和他一起)高血压突发脑出血抢救三天死亡当时已不是工作时间但还穿着工服有可能是加班导致由于刚开始呕吐被送进镇医院检查脑出血。又转入县医院由于医疗设备有限最后转回西安治疗。刚开始出血量只有百分之20.到西安就严重了。如果当时不在周至工作在西安就有可能抢救起来,我父亲与老板未签订合同,老板也知道我父亲有高血压,请问老板需不需要负责,如果赔付赔多少合理

其他 2013-05-01 17: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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