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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认识的现在女友,那时候就过年回家见见面,了解不多。12年,我叫她来到北京,生活在一起,我想的是,12年我们就结婚。但是生活在一起后,我才发现,我们的志向、兴趣、爱好、思维方式等格格不入。但是最根本的是,她不愿意工作。在我看来,建立一个家庭,应该是两个人一起奋斗,一起努力,所以,我希望她能够去找一份工作,我不要求她能挣多少钱,但是我们应该一起为家庭付出汗水。现在我担负我妈妈的零花钱,两个妹妹的学费、生活费等等。去年她来北京后大概三个月,我们因为她工作的事情第一次吵架。这一次吵架的结果是她摔碎了我的手机。现在一年多过去,她依然整日无所事事。这一年来,我一个人负责衣食住行、交通、通讯等等。我给她买衣服,虽然不是很好,却也是安踏一类,羽绒服也是上千块钱。她要照相机,我给买。换手机,我给买的苹果。但是她不愿意工作,我很是苦恼。去年意外怀孕,本来打算要孩子的,但是却又流产,所以叫我妈妈来北京照顾她。但是,她嫌弃我妈妈做的饭菜不好吃,和我妈妈吵架。叫坐火车回家,我买卧铺,她不愿意,要坐飞机。我很是苦恼,她不是我理想的守候一生的伴侣,我说分手,她要我给钱,我应该给吗?只要能分,我愿意给钱。

离婚 2013-05-01 22: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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