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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工地做工五天受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我们所做的是计件按楼层计算,在受伤前刚好做完一层楼,在做第二层搭架时,从架子上摔下钢筋刺进腹部20厘米。我们在第一层做工工资是每天3百多。我想问这个算不算我的事实工资。

调解 2013-05-09 07: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算的
  • 算,但是你拿不出工资的证据,对方也不认可你的工资标准就只能按社平工资计算。这个重庆市有文件规定。如有疑问可以电话直接咨询本律师。
  • 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 这个是算的,可以找本律师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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