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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在北京向中介租了一间房,房屋合同上写的3600一个月,押一付三,第二个季度推迟了2天没有交房租,中介向我们索要2000元的滞纳金,这样合理吗? 另外,刚租房时说是押一付三,但是我第一次却交了5个月的房租,说是这部分的是他们每个月为我们提供的服务费,说是我们有什么电器坏了他们可以提供免费维修,全面每月300,一共3600,这部分合理吗?(这部分只有一张手写收据,合同上完全没有任何体现) 刚翻开合同仔细看了下真的要崩溃了,完全感觉被卷进流氓窝,里面除了"第七条:房屋内所有设施及设备乙方入住15日内,甲方进行维修(人为损坏除外),15天后任何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须自行修复,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有提到甲方(中介)为乙方(本人)会提供服务,其他二十多条全是乙方(本人)需要履行的责任和赔偿。

其他 2013-05-07 1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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