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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产可以要回吗

离婚 2013-05-07 00:27 人浏览
共20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已经过户,一般情况下无法要求返还,但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形: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您好!(1)赠与如果进行了公证的话,赠与很难撤销;如果房子已经过户,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房子也很难要回来。 (2)如果赠与未公证、房子未过户,或者是有条件赠与、条件未实现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返还房屋。
  • 你好,如办理了赠与公证,并过户,不可以要回的.但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形
  • 如办理了赠与公证,并过户,不可以要回的.
  • 看是否已经过户?
  • 要看具体情况
  • 你好,如果已经过户,一般情况下无法要求返还,但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形: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你好,如办理了赠与公证,并过户,不可以要回的.
  • 如已经过户,难要回。不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一般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形。
  • 如果附条件的可以。未附条件的一旦过户就不能要回了
  • 你好:如果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况,是可以要回的。我们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为您判断,建议与我们电话联系后携带相关材料与你详细交流,看是否能够帮助到您。
  • 办理过户后,就不能要回了,除非受赠人侵害到赠与人及近亲属,或者不履行赠予义务的可以撤销
  • 如办理了赠与公证,并过户,不可以要回的.
  • 如已履行完毕,很难再要回,除非有法定的特殊情况。
  • 一般是不能要回的,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只要具备条件,就可以要回;请您把我的手机号存到您的手机上,如需要委托我们办理,请来电联系
  • 您好,不能要回了。
  • 您好,不可以~但有除外情形~
  • 你好,如办理了赠与公证,并过户,不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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