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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婚后给儿子买房、房产写的是儿子名字、离婚后房产属于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3-05-13 06:1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可以去产监处增加共有人。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可以去产监处增加共有人。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是儿子的房产
  •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可以去产监处增加共有人。
  •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你直接电话与我沟通或者与我面谈,这样可以让我比较准确的作出判断。
  • 若无贷款,应当属于个人财产。若有贷款,女方可以要求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
  • 男方父母全资购买,又只写儿子一人名字,是儿子个人财产。
  •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可以去产监处增加共有人。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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