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其他 2013-07-20 12: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民法中监护的定义,服刑人员是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但是现实中,服刑人员无监护子女的条件,不能实现其监护责任。因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也就在事实上失去了监护人,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另外部分单亲家庭由于法定监护人酗酒、吸毒或虐待未成年子女的案件时常发生,形成实质上监护行为的缺失。这类情况还发生在流浪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身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民法中监护的定义,服刑人员是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但是现实中,服刑人员无监护子女的条件,不能实现其监护责任。因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也就在事实上失去了监护人,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另外部分单亲家庭由于法定监护人酗酒、吸毒或虐待未成年子女的案件时常发生,形成实质上监护行为的缺失。这类情况还发生在流浪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身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民法中监护的定义,服刑人员是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但是现实中,服刑人员无监护子女的条件,不能实现其监护责任。因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也就在事实上失去了监护人,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另外部分单亲家庭由于法定监护人酗酒、吸毒或虐待未成年子女的案件时常发生,形成实质上监护行为的缺失。这类情况还发生在流浪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身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吴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