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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住房产权是我和妻子及儿子3人共有.四年前妻子因病去世,岳母表示放弃女儿遗产,并将此遗产给外孙(我的儿子),并留下医嘱,她让我现在去办理产证变更手续,我嫌办手续麻烦又要费用,何况近期又没有出售房屋的打算,待今后想出售时不变更产证,仅提供证明是否就可以出售?还是到出售时必须先变更产权再出售房屋?如现在办理产权手续,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其他 2009-10-28 15: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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