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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房子是民房只有准建证,属于父母和哥俩共同拥有,准建证名是父亲的。现在经协商,我们拿出六万块钱付给老大,老大另建房院,现有房子归我们所有,父母拿出两万给我们,在我们家终身居住。但是我们的准建证办不了房本,所以不能过户。我想公证到我们名下,可以吗?这种公证生法律效力吗?公证以后假如以后老大反悔引起纠纷,我们能胜诉吗?在拆迁的时候准建证和房本是一样的待遇吗?

其他 2013-05-17 06: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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