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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居民。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赴港澳定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三)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住满七年后的,因各种原因回内地定居一段时间,后重返香港或澳门定居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 申请赴港澳照顾父母定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为我省常住户口人员,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2、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定居香港或澳门地区且身边确无子女照顾;3、父母均年满60周岁。我爸爸都符合以上條件,想知道廣東惠州市出入境為什么不批準“照顧父母”給予我爸爸申請呢。要出示的资料和证明我们都可以出示。爷爷76岁。62年赴港,现在还是孤独一人再香港。我奶奶都72歲了,她本人也不想申請過香港定居,留在家鄉。爸爸年龄也46岁。但惠州的出入境就是要我奶奶先申請跟我爷爷夫妻團聚后。我爸爸才有條件申請過香港定居照顾父母。是否有這樣的規定。。是否當地部門刁難呢?我應該向哪個法律部門申訴求助。我也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专家在线咨询过同志的問題,回复我說:“可以申请照顾父母类单程定居”省厅也接受我的问题回复打电话我,说可以办理。但惠州市就是拒绝我们申请。我現在該怎么辦理?應該從哪里開始辦理?爷爷奶奶都老了。。时间也过得快。請告訴我辦理手續和途徑。期待你的回復。謝謝 。。谢谢你们的指导

争议解决 2008-06-06 1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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