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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已过,但我的脚还没好,还痛,如果我去医院治疗,费用由谁出呢。广东省人民医院是工伤定点,但他的分院不是,医疗费不能报,怎么办,单位应负责吗?还是全由我个人承担。

其他 2013-05-12 1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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