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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上海打工,月薪5000,我一直在家带儿子,婚后5年在上海有房产.价值80万,权利人为我与老公和儿子,因他有第三者要和我离婚,请问我能分到房产和儿子(12岁)的抚肓权吧

离婚 2009-10-30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你儿子愿意和你生活,那么可能性就很大
  • 如果法院将房子判给你,你应支付对方一部分房款,孩子判给谁,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你可以电话咨询。
  • 房产既然属于孩子的就不能分!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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