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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娘九十一岁过世,临去世前的近一年(不到一年)是在四弟家住的,由他家负责照顾,条件是母亲名下的一套偏单元在拆迁时可以通过人办理换两个独单(每套要交三十万左右)其中一套给他,但是要他自己交那三十万(因为那是一套价值六十多万)的房子,同时日后母亲住在自己家中由四弟负责照看。但事成后四弟却将母亲折迁款的剩余部分(二十六万)归为已有,母亲反复要他一拖再拖一直没要回来,在新房中母亲只住了五个多月就去世了,请问这笔款应该他自己享有吗,(我们弟兄八个人,在老娘七十过后就开始由我们轮流值班照顾,后来是一个人负责给做饭其它人晚上轮流值班,在老娘八十九岁之前四弟只是参与过晚上值班没有负责过给老娘做饭等生活问题,直到最后的一年多点是由四弟来全部管理其它人照样给月钱),这种情况下是否他一人可以拥有这笔款,如不可以其它人应采取怎么样办法才能公平解决。老娘已去世二年

其他 2013-05-14 11: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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